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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实现新突破

来源:沈阳网  

项目建设是经济发展的生命线和主抓手,招商引资是项目建设的源头和活水。“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将项目建设摆在了突出位置,强调以狠抓重大项目为支撑,全力推动产业转型。为此,市委组织部制定了《关于加强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绩效考核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考核评价体系进行总体设计,以强有力的考核激发“争、抢、拼”的坚定信心和昂扬斗志,推动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提质增效、落实落地。

《实施办法》突出全员参与,将市领导和区县(市)、开发区、市直相关行业部门、项目服务单位全部纳入考核对象,包括65个地区和单位。同时鼓励其他未列入考核对象的部门和单位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工作中主动担当、积极作为。

《实施办法》突出重点任务,考核指标设置着力体现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更加注重项目质量、结构、效益、成果等方面的考核。同时,考核结果均以较大的分值权重计入各类考核对象绩效考核总成绩,确保各地区各单位把更多心思、更多精力放在抓重点目标、重点任务、重点项目上。

《实施办法》突出全程考核,坚持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把考核工作与日常拉练调度结合起来,全过程跟踪考核,每月通报进展情况,每季度形成阶段性考核结果,半年、全年集中考核评比。同时,注重务实高效、简便易行,以日常监测、数据核实为主开展考核,减轻基层负担,力戒形式主义,提高工作效能,更好地发挥以考促干的作用。

在此基础上,市组织部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一是建立考核结果通报机制,对考核排名靠前、进步较大的地区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采取交流展示点评会议等形式,将考核结果在全市集中通报,选取典型单位进行交流展示;二是强化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挂钩,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在市级以上相关评优评先中优先推荐,考核成绩靠前的地区,还要给予资金奖励;三是强化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对考核排名靠前的地区和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予以重点关注,在市管干部职级晋升上予以倾斜。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曲俊铮

关键词: 新突破 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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