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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人可在家门口 享受成本更低的进口药品

来源:沈阳网  

近日,国家药监局批复同意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增加药材进口备案职能,沈阳航空口岸正式成为进口药品和进口药材双职能的药品进口口岸,这也是继2020年1月沈阳成功增设药品进口口岸城市后,再次获批增加中药材进口通关功能,标志着沈阳可以办理除生物制品及国内首次进口药品之外的全部药品的进口通关事宜。

沈阳口岸药材进口职能的增加,完善了沈阳药品口岸的服务能力,提升了企业进口中药材的便利化程度。

有利于推动医药产业对外发展

为境内外投资者在沈阳设立药品企业提供更多便利条件,助力沈阳企业直接参与国际药品大流通、大循环,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迅速提高企业研发、生产、管理能力,为沈阳及周边地区中药产业发展带来更大的机遇。

有助于提升城市医药商贸服务能力

打造医药领域营商环境优势,促进全球医药行业高端要素资源集聚,增强对医药类投资项目的吸引力和服务力,为沈阳健康医药产业的“补链”“强链”提供重要的基础保障,增强经济的辐射带动效应,助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有利于降低进口药品成本

进口中药材不再需要“绕道”北京、广州等口岸进入沈阳,极大地缩短了物流周期,降低沈阳药品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缩短中药材进购周期,缓解人民群众使用进口药品贵、慢、难等突出问题,群众可以在家门口享受成本更低的进口药品。

人民群众使用进口药品贵、慢、难等突出问题,群众可以在家门口享受成本更低的进口药品。

下一步,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强化制度创新,推行药品进口备案“8+X”24小时备案制度,最大限度简化备案流程,提升备案效率,实现当日报送、当日备案,全力助推沈阳药品进口口岸成为东北地区最高效、最便捷的口岸。

欢迎各报验单位在沈阳口岸办理药品、药材进口通关备案事宜,业务咨询电话024-24011216。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徐微微

关键词: 可在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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