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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连推新政为三大类企业注入源头活水

来源:沈阳网  

利用多层次

补助和奖励

培育科技型企业

为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沈阳新出台了《沈阳市新发展阶段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若干政策措施》,重点在四个方面予以15条政策支持。

包括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雏鹰企业、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体系,对首次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的省级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后补助。对以“带土移植”方式引进“项目+团队”在沈创办创新型企业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启动资金。对大学科技园、产业园区内建设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给予最高100万元后补助。

支持创新主体围绕优势领域和重点产业创建或升级科技创新平台,对新批建的国家级创新平台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对年度绩效评价优秀的创新平台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给予最高2500万元支持,鼓励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开展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前沿技术协同创新。围绕企业“卡脖子”产品和断点堵点技术,建立“企业出榜、任务定榜、揭榜挂帅”项目攻关机制,揭榜项目最高给予300万元前资助。支持沈阳浑南科技城“一城一园三区多组团”引进高端研发机构,对已落地的最高给予3000万元支持,对年度绩效评价达标的再给予最高1000万元后补助,连续支持3年。

支持企业牵头组建新型研发机构,鼓励与产业园区共建公共技术平台、工程化试验平台。开展新型研发机构年度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励。支持重大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对引进国家重点项目研发成果在沈转化和产业化应用的,给予最高300万元后补助。投入20亿元,支持沈阳产业技术研究院组建投资基金,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项目市场化运营。设立50亿元沈阳浑南科技城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和120亿元沈阳高新区发展基金。支持企业开展新基建、场景应用、智能制造等领域产业技术创新,给予最高300万元的项目补助。

对新引进培养的沈阳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围绕企业紧缺人才需求,支持高校院所培养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命科学及数字化服务等专业人才。

推出《沈阳市新发展阶段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若干政策措施》,重点在四个方面予以15条政策;推出《沈阳市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重点在七个方面予以20条政策支持;重点围绕首批启动的10个重点产业配套园区建设,在五个方面予以25条政策支持……企业兴则经济兴,企业有活力,高质量发展就有源头活水。春节刚过,2月10日,在2022年沈阳市首批项目集中签约暨开工活动上,沈阳对外发布了支持科技型企业、中小企业、配套企业加快发展的相关政策。

25条政策

促进本地产业

配套率提升

今年沈阳将重点围绕首批启动的10个重点产业配套园区建设,重点在五个方面予以25条政策支持。包括优化土地供给、加大投资鼓励、助推配套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本地配套能力提高。

对沈阳市重点发展的配套工业项目优先供地,采取“先租后让”方式提供标准化厂房和1年内分期缴纳出让款。鼓励提高工业投资强度,对存量工业用地范围内改扩建面积不增收土地价款。

给予落地配套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和税收支持,鼓励全国性、区域性的配套企业和供应商来沈投资。对世界500强企业投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到位外资金额超过5000万美元的新项目和超过3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予以奖励。

支持工业企业技术和服务平台建设,对新获批的国家、省、市工业企业技术平台给予资金支持,对市级以上(含市级)的公共服务平台改造升级项目给予40%的一年期投资补助。

为中小企业

和个体工商户

注入信心

据沈阳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沈阳市目前有市场主体102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69万户、企业33万户,企业中95%以上都是中小企业。为了给这部分企业经营增添底气、注入信心,沈阳市围绕“奖”“补”“宽”“免”四个字做文章,以政策“红包”激活市场“细胞”,真金白银推动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让疫情下努力奔跑的“小生意人”生存下来。为此,沈阳市新出台了《沈阳市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沈阳20条”),重点在七个方面予以20条政策支持。

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不含)以下的规上工业企业,当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含)以上,给予10万元奖励;对当年被认定为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示范平台(项目)的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促成技术成果在沈转化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进行年度绩效评价,优秀的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上年度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含)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其中设备及信息化建设投资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首次认定的省级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给予50万元后补助;对沈阳户籍在沈就业的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分别按照每人每年3万元(博士)、1.44万元(硕士)、0.72万元(本科)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从事商品批发、零售、房产中介等行业的互联网个体经营者,允许多个个体经营者登记为同一个经营场所,由托管机构提供住所托管服务;不在禁设区域内的个体经营者,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持续放宽住所登记条件。鼓励辖内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免收全部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和年费;辖内商业银行取消收取支票工本费、挂失费,以及本票和银行汇票的手续费、工本费、挂失费。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王彩丽唐葵阳

关键词: 源头活水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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