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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疾控中心提醒:疫情防控“法宝”要牢记

来源:沈阳网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月21日,沈阳市疾控中心紧急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重点管控地区来(返)沈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沈后满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并在来(返)沈前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单位和酒店报备,严格遵守当地社区的疫情防控政策。

重点关注地区来(返)沈人员需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并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单位和酒店报备,严格遵守当地社区的重点关注地区疫情防控政策,非必要不出门,居家监测开始前和居家监测结束时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省内外来(返)沈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沈后主动向社区(村屯)、单位和酒店报备,24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出门,不聚集不聚餐。尚未来(返)沈人员要在抵沈前3天内报备,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非必要不离沈,非必要不要前往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地区。出入公共场所坚持扫码,继续加强个人健康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密闭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非必要不开展聚集性活动。

复工复产相关单位要落实企业责任,强化来(返)沈人员排查,督促落实报备、抵沈后核酸检测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等措施,并主动开展健康宣教,使工作人员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全程接种疫苗”五件疫情防控“法宝”,保护自身,保护家人。

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身体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觉味觉减退和腹泻等症状,应做好防护并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高级记者樊华

关键词: 市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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