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创事记 >

郑州市共有22家经营性公墓,以后市民购买墓位时这些公墓需提供墓位证

来源:大河网  

11月23日,河南商报记者从郑州市民政局了解到,从即日起,郑州市辖区内经营性公墓,须统一使用由郑州市民政局监制的“墓位证”,其他类型的墓位证不再发放。墓位证,顾名思义,是墓位所属的凭证。此次墓位证的使用,意味着郑州市经营性公墓的墓位证有了统一格式,其余各类墓位证均不再发放。

河南商报记者注意到,墓位证封面、封底为绿色,封面标有“郑州市民政局监制”字样,内页标注了法律效力,即“本证书是根据国家有关殡葬管理的法律法规制作,是殡葬管理部门规范管理的有效证件”,并有逝者遗像、证书编号等。

据郑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蔡旭尧介绍,“证件有防伪设计,并且会加盖钢印,证书编号具有唯一性,防止非法公墓仿造牟利。”

目前,郑州市辖区内共有22家经营性公墓。以后,市民购买墓位时,这些公墓需提供墓位证。

和老证件不同,这些证件编号都会登记入网,进行备案,方便后期溯源管理。之前旧证件没有统一编号,也没有纳入联网管理,一些不法分子趁机“钻空子”制售假证,给管理带来极大不便。

根据墓位证的使用须知,该证书是骨灰安葬者亲属用以祭扫凭吊及联系有关事宜的有效凭证。如有遗失,需提出书面申请,予以补发。

而以往的墓位证,是由河南省殡葬协会统一制作发放,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持有这些旧证件的市民,目前无需更换或者重新制作新证件。

关键词: 公墓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