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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个人图像信息非必要不授权

来源:长沙晚报  

不刷脸不让回家,郑州一男子因担心信息泄露,2年“蹭脸”进出小区;售楼部安装了人脸识别系统,为保护个人信息,有人戴头盔看房,视频火遍全网……本用于让生活更美好的人脸识别技术,在当下仿佛成了“危险的武器”:“刷脸”的时代,如何保护我们的隐私安全?

11月1日起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了不得滥用人脸识别技术。如果被强制“刷脸”,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记者对此进行走访调查。

遭遇1 看房,人脸却被偷偷录入

“他们说我的脸曾经被人脸识别系统录入过,因此不算新客户。”市民詹女士日向记者反映,今年6月她看中了岳麓区观沙岭某楼盘的房子,听说新客户有一万元的购物卡优惠就签了合同,结果因为被“刷脸”,至今拿不到购物卡。詹女士回忆,自己买房前曾经因路过而看过一次楼盘沙盘,当时并不知道被录入了人脸信息,“这是侵犯我的隐私,也损害了我的购房权益。”

10月,市民陈先生也投诉至长沙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称自己在雨花区某品牌楼盘售楼部发现有人脸识别摄像头,“未经授权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获取人脸信息,这合法吗?”最终,由于楼盘售楼处安装人脸识别系统无需向公安部门备案,相关部门无法确定其违规与否,陈先生决定收集证据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记者走访梅溪湖及城南片区多个新开发楼盘发现,不少售楼处都安装了类似人脸识别高清摄像头。一些号称“房地产渠道风控”的公司,实际上提供的就是人脸识别服务。有业内人士透露,人脸识别一般用于分辨顾客,并与购房优惠挂钩,最终与佣金有关。

遭遇2 回家,进出小区要看“脸色”

11月2日,一则因担心信息泄露、男子两年“蹭脸”回家的新闻引发社会热议。河南郑州的陈先生因为没有录入自己的人脸信息,两年来不能通过门禁,只能跟着别的业主进入小区,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却说陈先生“只是单例”,这样的言论引来不少网友质疑:难道人脸识别是强制的吗?

如今,长沙越来越多的小区用上了人脸识别系统。记者走访发现,安装人脸识别门禁系统的主要是一些较新的小区,老旧小区大多没有。在芙蓉区湘域熙岸小区,记者看到大部分业主是“刷脸”进出小区。“有时候买了菜手不方便刷门卡,刷脸挺方便。”业主田女士说,今年6月小区门禁升级更新了人脸开门功能,但也有邻居一直没有录入人脸信息,现在业主能选择人脸、刷卡、密码、蓝牙等多种开门方式。

“还是担心信息泄露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而影响个人人身财产安全。”杨先生住在雨花区新建西路某楼盘,今年上半年小区就是否使用人脸识别门禁举行投票,大部分业主都拒绝了,最终小区没有安装。“门卡丢了能补,但是人脸如果被盗用了,都不知道怎么维权了。”杨先生认为,人脸识别也应该和普通门禁卡一同设置,让居民有一个选择使用的权利。

行业现状 “刷脸”存在安全隐忧

酒店入住、高铁安检、手机解锁、金融支付、社区出入……人脸识别技术如今被广泛应用。业内估计,到2024年“刷脸”市场规模将突破100亿元。长沙有3000家人脸识别相关企业,人脸识别研究开发、生产、安装、服务已形成一条影响正不断扩大的产业链。

但是,大数据应用是一把双刃剑,在方便生活的同时也带来安全隐患。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法治蓝皮书》指出,随着信息处理和存储技术的不断发展,我国个人信息滥用问题日趋严重。根据App专项治理工作组发布的《人脸识别应用公众调研报告》,64.39%的受访者认为人脸识别技术有被滥用的趋势,30.86%的受访者已经因为人脸信息被泄露、滥用等遭受损失或者隐私被侵犯。

泄露风险还来源于线下。2021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多家知名商店安装人脸识别摄像头,收集海量人脸信息却不告诉消费者;苏州一开发商售楼处使用人脸识别系统,被官方罚款。

法律提醒 非必要不授权

为保护个人信息,此前《民法典》人格权编作出规定,明确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规范人脸识别应用。《个人信息保护法》也明确处理人脸信息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征得对方同意,还对公共场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作出严格限定。

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发文称,要严格限制对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小区、经营场所不能强制业主或者消费者进行人脸识别。人脸识别信息作为一种敏感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容易对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甚至可能威胁公共安全。小区物业、经营场所将人脸识别作为出入的唯一验证方式缺乏充分的必要,也很难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应当提供其他替代的验证方式供业主或者消费者自主选择。经营者更不能为了商业目的非法收集消费者的人脸识别信息。

中消协也提醒消费者,只在确属必要的情况下才向经营者提供个人信息或者进行授权。

律师说法

规范人脸识别数据管理

“人脸等生物识别信息是极度敏感的个人信息,应更加谨慎处理和严格保护。”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说,年来,人脸识别被滥用事件不时触动公众敏感神经。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浙江理工大学教师郭兵因不满杭州野生动物世界采用人脸识别方式入园,以侵犯隐私权和服务合同违约为由,将对方告上法庭,最终杭州野生动物世界被要求删除郭兵办理指纹年卡时提交的包括照片在内的面部特征信息和指纹识别信息。“判决告诉我们,可以勇敢地向人脸识别说‘不’”。

“未来,‘刷脸’服务在公共场所将会越来越多,这对如何处理个人信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李健表示,在人脸识别技术逐渐普及的社会大环境下,市民保护个人隐私不被侵犯,首先需要市场监督、城管等部门对非必要场所的人脸识别设备进行排查规范,其次市民自身也要提高个人隐私保护意识,最后还需要整个社会的法律意识提高,加强对公民信息的尊重和保护。

关键词: 要不 授权 非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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