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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对“电三电四”实施执法过渡期管理

来源:洛阳网  

4月1日,是洛阳市实施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禁限行管理的第一天。记者在街头看到,禁行路段、区域内,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明显减少。交警部门提醒,目前,交警部门对违法进入禁行路段、区域的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以劝导为主,希望大家自觉遵守禁限行规定。

洛阳市涧西区万达广场商圈周边是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的禁行区域之一。1日上午,记者在这里看到,很少有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从万达广场周边路段通过。个别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从这里通行时,执勤交警会拦停车辆,向驾驶员详细解释洛阳市实施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禁限行管理的规定。“之前不了解相关规定,以后我会注意。”不少驾驶员这样说。

·“与往常我们执勤时看到的情况相比,4月1日从万达广场商圈周边通过的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已经明显减少,可见大多数市民自觉遵守了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禁限行管理规定。”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春交巡大队中队长徐冰说,4月1日至4月30日,交警部门对违法进入禁行路段、区域的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实施执法过渡期管理,以宣传教育、劝导、纠正、协助执勤、学相关法律法规为主,原则上不予以处罚。

过渡期后,交警部门将依法对违法上路行驶的车辆予以处罚:对于未取得驾驶证上路行驶的,处以200至2000元罚款,并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对于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的,处以200元罚款,记9分,并扣留机动车;对于在禁限行区域内行驶的,处以100元罚款,记1分。

据了解,过渡期内,符合办理摩托车号牌的电动(燃油)三轮车应积极到车管部门进行注册登记;车主要按禁限行要求通行,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驶;非标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车辆所有人应尽快予以处置。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车主通过具备资质的回收拆解企业淘汰报废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可获得淘汰补贴和地铁、公交乘用卡补贴;此外,市民也可以通过回购、置换等方式处置非标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郭秩铭/文 首席记者 李卫超 通讯员 刘成伟 郭红胜/图)

关键词: 电三电四过渡期 执法过渡期管理 低速电动四轮车 了解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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