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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开始部署第八批集采,前七批累计降低药耗费用超4000亿元

来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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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3月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昶荣)今天下午,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将开展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并落地实施,适时推进新批次药品集采。

《通知》表示,重点指导湖北牵头扩大中成药省际联盟采购品种和区域范围,江西牵头开展干扰素省际联盟采购,广东牵头开展易短缺和急抢救药省际联盟采购。省级药品集采重点针对未纳入国家集采的品种和未过评品种,到2023年底,每个省份的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累计达到450种,其中省级集采药品应达到130种,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均应有所覆盖。

除了加大对药品的集中采购外,还要按照“一品一策”的原则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采。重点指导陕西牵头开展硬脑 (脊)膜补片、疝修补耗材省际联盟采购,河南牵头开展神经外科等耗材省际联盟采购,安徽牵头开展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采购。

据了解,自2018年成立以来,国家医保局已组织开展七批集采工作,其中涉及的294种药品平均降价超50%,294种药品平均降价超50%,叠加地方联盟集采,累计降低药耗费用超4000亿元。

我国医保目录内药品数量较2017年新增618种。与此同时,药品价格指数连续5年下降。集采品种中使用高质量药品的患者比例从50%提高到90%以上。在广大参保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强的同时,药品“带金销售”的空间持续被压缩,越来越多药品生产企业走上重创新、重质量的发展新路。

在七批集采工作的基础上,第八批集采要创新完善集采规则。坚持带量基本原则,综合考虑市场竞争格局、企业生产供应、信用和履约情况、产品质量或临床认可度等因素完善采购规则,倡导多家中选。畅通对围标、串标行为的举报渠道,加大惩戒力度。对不同等级失信行为精准运用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结果,防范通过批件转让等方式规避失信惩戒责任。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关键词: 中国青年报 组织开展 产品质量 诊断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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