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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粤集团有限公司招聘财务/经营管理岗

来源:本地宝  

广东南粤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面向本科,5.31截止报名)


(资料图片)

广东南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粤集团”)是广东省政府驻澳门全资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广州,经营总部设在澳门,前身为1981年成立于澳门的南粤公司。“十三五”以来,南粤集团坚持以“服务粤澳合作,共创美好湾区”为企业使命,践行“爱国爱澳,善作善成”的价值观,发扬“笃行致远,守正出新”的企业精神,遵循“紧随湾区所向,聚焦澳门所需,发挥南粤所能”的经营理念,向着“成为具有强引领力和影响力的湾区一流企业”的美好愿景奋力前行,逐步构建了粤澳合作城市综合运营服务、跨境金融服务、中医药产业园开发运营等三大核心业务板块,涵盖银行、融资租赁、第三方支付、食品批发、生鲜超市、环保科技、人力资源服务、工程建设、酒店文旅、物业管理、跨境电商、中医药等多元业态,融入了澳门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已经成为保障澳门社会民生稳定、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中坚力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南粤集团发展战略,汇聚高素质人才,打造精干高效的南粤集团总部,赋能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集团财务总监、经营管理岗、财务管理岗各1名。

总部岗位招聘具体信息

1财务总监1名

岗位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所在地区财经法规、政策及制度。

健全集团财务、会计核算等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参与集团经济事项的分析研究,为集团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对外投资等提供财务依据和专业意见。

主持集团重大投资项目和经营活动的风险评估,控制财务风险。

根据集团投资及经营状况,合理调配资金,确保资金运转正常。

监督检查集团财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有效性,确保资产资金安全。

完成岗位赋予的其他职责和集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从事经济管理、银行工作10年(含)以上,其中从事银行风险管理、财务管理或法律合规管理或者分管以上某一业务5年(含)以上,须具有银行分行副行长以上管理职位经历3年(含)以上。

具备扎实的经济、金融、财务知识储备,熟悉银行运营管理与各类业务的操作规程,了解财经、会计、税务、金融和国有资产监管等相关法律法规。

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力、执行力,担当作为。

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无不良从业记录。

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工作地点

澳门

薪酬待遇

按总经理助理级别,具体面议。

2经营管理岗1名

岗位职责

参与制定集团有关经营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流程等,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并完善相关制度措施。

监控、分析、评估集团及所属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监督、指导、协助所属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参加集团经营分析会议并起草会议记录纪要。

定期跟进督导集团及所属企业经营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时收集、整理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编制集团经营情况分析报告。

负责所属企业有关生产经营的备案、审批等工作。

负责集团公司经营性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与处置。

完成集团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管理类、金融类、财务类相关专业,持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具有5年以上及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或政府经济部门相关工作经验,其中银行工作经验不少于3年,熟悉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内控管理等相关政策法规,从事经营管理、风险控制等岗位的优先考虑。

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政策研究、公文写作、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独立编制经营分析报告。逻辑思维严密,执行力强,具有较强的风险管控意识。

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诚信廉洁,勤奋敬业,有较强的抗压能力,工作认真细致,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及团队合作精神。

工作地点

澳门

薪酬待遇

不低于经理级别,具体面议。

3财务管理岗1名

岗位职责

根据集团的管理目标制订财务计划和财务管理制度。

编制财务报表,撰写财务分析报告。

办理纳税申报、税收筹划等工作。

协调推进集团财务共享中心项目建设工作。

完成集团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财务管理、金融等相关专业,熟悉财务软件,对财务共享中心有一定了解。

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银行工作经验不少于3年,熟悉国家财务、金融、税收、会计法律法规和政策与银行财务管理。

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具备良好的文字功底,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逻辑思维严密,执行力强。

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诚信廉洁,勤奋敬业,有较强的抗压能力,工作认真细致,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及团队合作精神。

工作地点

澳门

薪酬待遇

不低于经理级别,具体面议。

应聘方式

简历投递

请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后发送到报名邮箱hr@namyue.com,邮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简历接收截至2023年5月31日。

注意事项

应聘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受聘资格。

联系地址

澳门路环石排湾马路962号安顺大厦2楼(澳门总部)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99号璟泰大厦7楼(广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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