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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也属于监察委管辖吗?监察员的职责有哪些?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监察委主要负责什么案件

依据我国国家监察法的规定,监察委员会的管辖的对象主要是国家行政机关公职人员,案件是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犯罪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法》第十五条,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二、监察员的职责是什么

(一)在科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负责对本科分管范围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实施全面监督检査。

(三)负责向分管范围内用人单位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指导用人单位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负责对分管范围内用人单位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按照监察程序和要求,实事求是、合法、合规地提出处理意见。

(五)负责本科监察法律文书的草拟、呈报、案卷整理、归档和信息资料输人电脑储存工作,各类文件资料必须规范和整洁。

(六)定期向科长报告分管范围在劳动保障监察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关键词: 监察员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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