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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警方持续加强社会面管控防控 依法查处4起涉疫违法行为

来源:沈阳网  

根据市防指第34号、第35号通告精神,沈阳市公安局持续加强对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管控防控,织密扎牢疫情防控防线,近日,又依法查处4起妨害疫情防控违法行为。

案件一:2022年3月28日20时许,在沈阳市沈河区防范区域内某小区出入口处,居民张某某(男,48岁)违反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全市住宅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的规定,拒不向防疫工作人员出示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通行证,强行翻越栏杆跳入小区,后又将小区大门踹开。2022年3月29日,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以违法行为人张某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其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案件二:2022年3月28日7时许,在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防范区域内,某小区居民陈某某(男,51岁)违反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全市住宅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的规定,在参加完核酸检测后,趁防疫工作人员不备,翻越小区围墙外出。 2022年3月29日,沈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以违法行为人陈某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其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案件三:2022年3月26日20时许,在新民市防范区域内某小区出入口处,居民董某(男,34岁)违反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全面加强社会面防控管控的规定,未佩戴口罩欲进入该小区。当防疫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劝阻时,董某仍拒绝佩戴并对防疫工作人员进行谩骂。2022年3月27日,新民市公安局以违法行为人董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其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案件四:2022年3月24日21时许,在沈阳市大东区管控区域内,某工厂员工雷某(男,41岁)、刘某某(男,58岁)违反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管控区“人不出小区(村屯)”的规定,在未向村委会报告的情况下擅自离开该村。2022年3月29日,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以违法行为人雷某、刘某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二人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广大市民群众应主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对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关键词: 违法行为 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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