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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区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来源:大东发布  

根据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44号通告要求,大东区除现有的封控区、管控区之外,全域调整为防范区。为全面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科学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持续巩固防控工作成果,有序恢复社会生产生活正常秩序,以最小代价实现最大防控效果,现就防范区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大东区防范区住宅小区(村屯)实施封闭式管理,实行“两点一线、非必要不离小区(村屯)”,持续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小区实行通行证管理。大东区居民原则上不得离开本区,外区人员原则上不进入大东区。

2.小区(村屯)出行人员需就近进行核酸检测,凭核酸检测记录返回小区。严格履行登记管理,值守人员负责测温,查验防范区通行证、行程码、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严禁外来居民及未参加核酸检测人员进入小区(村屯)。

3.为严防人员聚集,有序组织居民分流进出小区。4月7日0时~24时,仅万泉街道、东站街道、二台子街道居民可登记出行;4月8日0时~24时,仅津桥街道、长安街道、文官街道居民可登记出行;4月9日0时~24时,仅大北街道、东塔街道、上园街道、前进街道居民可登记出行;4月10日0时~24时,仅万泉街道、东站街道、二台子街道、文官街道、长安街道居民可登记出行;4月11日0时~24时,仅津桥街道、大北街道、东塔街道、上园街道、前进街道居民可登记出行;4月12日零时起,全区居民均可登记有序出行。

4.大东区工业企业、工程类建设项目,在严格落实封闭管理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在恢复生产前,企业必须履行相关程序,向区内行业主管部门报批,提供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相关方案。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批并实施监管,对未严格按规定履行疫情防控措施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

5.在大东区内企业工作的防范区居民,由所在企业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统一办理电子通行证,凭电子通行证可每日“两点一线”出入所居住小区,车辆可凭电子通行证通行。

6.在大东区工作的外区居民(不包括封控区和管控区的居民),其中解除防范区的相关地区(目前为沈北、苏家屯、新民、康平、法库,该名单依据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实施动态调整)居民由所在企业依据其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复工申请,办理电子通行证,凭电子通行证可每日进出大东区;除以上相关地区之外的外区居民,由所在企业依据其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复工申请,审批通过后,由企业负责对员工实行闭环管理,即在企业内部闭环生产或由企业安排集中居住场所。以上员工均实行每日“两点一线”出行,企业每日为员工安排一次核酸检测。

7.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油、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民生保障企业和保供企业正常运营。除生鲜超市、农贸市场、医疗机构、药房、餐饮类企业(仅提供外卖服务)之外,其它营业场所、门店暂缓营业。生鲜超市、农贸市场等人群密集场所按50%限流开放,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绿色“健康码”,全程佩戴N95口罩和医用手套并经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上岗。生鲜超市、农贸市场、医疗机构、药房等营业场所设置专人,负责测温,查验行程码、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

8.大东区中小学、幼儿园等继续实行线上教学,学生儿童托管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继续暂停服务。

9.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压缩办公人员数量,除保障正常运转的工作人员及防疫相关人员外,其余人员居家办公或就地转为志愿者,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到,积极参与社区防疫和服务保障工作。

10.在大东区与相邻区交界处实行交通引导工作,对非必要的社会车辆进行引导。如因就医,特定公务等确需出入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运输生产生活、医疗防护物资以及从事道路运输“点对点”转运的车辆和人员,在严格落实消毒、封闭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保障其通行顺畅。

11.广大居民要继续做好个人健康管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集,主动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立即按相关规定就近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本通告自2022年4月6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感谢广大居民朋友们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配合!

大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6日

关键词: 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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