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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管理指南发布

来源:沈阳网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黄超)4月17日晚,沈阳市工信局发布《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管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提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实现复工复产,积极严控后续风险。

截至4月17日,沈阳市已有1674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复产,除诸多运行保障类、经济支撑类企业外,装备制造、民用航空、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企业均在周密做好防疫准备条件下,安全有序平稳复工复产。

《指南》共七大项25条,要求各区、县(市)政府和街道、村镇、园区要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指导企业“一企一策”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防疫督查巡查,落实警告、关停整改等机制。

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指南》要求,企业应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确保员工生命健康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生产。要落实“五到位”“三个一”“两方案”条件,经各地区审批后才能复工复产。

在实施工作场所分类管理方面。《指南》要求,建立以部门、科室、班组为最小的防疫单元,按照厂区门口、生产区、生活区、卫生间及废物处理场地、公共空间等不同区域实施分类管理,根据人员流动、外部接触、聚集规模等,对不同区域实行不同防疫、消杀等标准。此外,提倡员工工作场所、住所“两点一线”。

在加强员工管理和做好防疫物资储备方面。《指南》要求,企业要落实防疫“四件套”,做好全员健康监测,实施无差别防疫管理的同时,强化重点人群特别是外地返岗人员管理。

在加强通勤及物流车辆管理方面。《指南》要求,运输车辆进入厂区需设置专用路线与固定场所,并安排固定人员进行接收、装卸、贮存、拆封、消毒等。司乘人员实行铁桶式管理。通勤车辆专人管理、全面消杀,通勤人员固定线路、固定车辆、固定座位,严禁超员。

关键词: 工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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