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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信息:个人医保账户资金可为直系亲属支付医疗费

来源:沈阳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邱菊)将多发病、常见病等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近日,《关于建立健全沈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对外发布。

征求意见稿提出,沈阳将逐步把多发病、常见病等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建立普通门诊保障政策,覆盖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超过起付线以上政策范围内多发病、常见病等普通门诊费用,按一个自然年度累计计算,对于不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设置差异化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年起付标准不低于300元;年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50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从50%起步。待遇标准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待遇保障水平将随经济发展和医保基金收支情况逐步调整。

在职人员个人账户(含已建立个人账户的灵活就业人员)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部分全部计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为我市2022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以我市相关部门公布数据为准)的2%左右。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可以用于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个人缴费,以及全省规定的其他支付范围。

沈阳还将逐步健全“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政策机制,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和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的用药保障服务纳入门诊保障范围。

关键词: 直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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