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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视点!市生态环境局:强化建设用地监管 筑牢建设用地安全利用防线

来源:沈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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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邱菊)近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该局围绕土地“征收、收回、收购、出让、划拨”等各个环节,强化建设用地监管,科学建立“1+2+3”管理体系,有效保障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1+2+3’管理体系即1个平台、2套机制、3道防线。”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1个平台”是指高效利用“多规合一”平台。市生态环境局充分利用此平台功能,经与自然资源部门多次沟通、对接,在土地出让、划拨前增加了核实地块土壤环境质量信息环节,明确项目达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通过空间协调,实现了建设用地信息化监管。

“2套机制”指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建立部门、市区两级联动机制;明确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主体,建立考核问责机制。“我们联合多部门制定了相关规定,严禁未达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进入用地程序。同时,将土壤污染防治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及市委党校教学课程。”该负责人说。

“3道防线”中第1道防线是前移防治关口,实现收储前把关。据介绍,各区、县(市)政府将加强和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做好收储前土壤环境质量把关工作;对于污染地块,依法开展污染地块治理工作,达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进行入库收储;严格落实“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防止污染地块收储后,治理修复成本转移至政府部门。第2道防线是发挥市土地资源管理委员会作用,守住用地底线。做出土地出让、划拨等重大决策前,征求生态环境部门关于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的意见。第3道防线是严守发证程序,确保供地安全。自然资源部门针对拟开发为“一住两公”(住宅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阶段进行核查,发现未按照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不予挂牌出让或划拨,不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保出让、划拨地块土壤环境安全。

关键词: 建设用地 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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