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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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确认,持续一年多的叠纸诉祖龙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于2025年8月终审落槌,江苏省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一审判决,认定祖龙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判令其向叠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5万元。
江苏省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认定祖龙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判令其向叠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5万元,后祖龙因到期未履行,被申请强制执行。
关键词: 不正当竞争 15万 祖龙(天津)科技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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