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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前必须通过检查验收

来源:正观新闻  

经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2月21日起,郑州市校外培训机构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可以恢复线下培训。今天,记者从郑州市教育局了解到,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前,必须通过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一个,复课一个。

◆由属地科技、文广旅或体育行政部门管理,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可恢复线下培训;

◆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民政部门登记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可恢复线下培训;

◆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成人类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可恢复线下培训;

◆其他部门审批或登记的培训机构,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需向属地政府汇报,由属地政府指定相应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可恢复线下培训。

◆已注销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验收不合格或未申请验收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复课;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的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一律不得开展线下培训。

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培训要按照自查自纠、检查验收和反馈公布的程序,有序稳妥组织,合格一个,复课一个。通过检查验收、符合复课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在机构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反馈的《申请表》;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校外培训机构须对问题整改并再次提出检查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线下培训;不符合复课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坚决不允许恢复线下培训。

各开发区、区县(市)校外培训机构主管部门在全面检查验收基础上,还需要重点查验校外培训机构所有从业人员的健康情况、疫情防控落实情况、应急处置能力情况和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后,各开发区、区县(市)校外培训机构主管部门要坚持“日巡查”制度,对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安全工作及“双减”相关规定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严格按照《郑州市整治“地下”违规培训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畅通监督举报途径,将“地下”违规培训置于全民监管之下,清理整治、严厉打击隐形变异“地下”违规培训行为,消除疫情防控风险隐患。

郑州市基础教育校外培训机构举报电话和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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