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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推进全省1.3万名责任督学开展经常性挂牌督导

来源:大河网  

2月25日,在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宋争辉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宋争辉说,《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是河南省教育督导制度恢复以来的第一部地方教育督导法规,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河南省教育督导走向法治化轨道,是河南教育的一件大事,也是河南教育督导的一件喜事,必定会在河南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中,在推进全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

督政、督学、评估监测是《条例》明确的教育督导的三项主要职能。如何落实《条例》规定,建立健全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

推进全省1.3万名责任督学开展经常挂牌督导

宋争辉介绍,将全面推进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开展对学校的督导,督促指导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推进全省1.3万名责任督学对学校开展经常的挂牌督导,启动对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开展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同时,加强评估监测,推动教育评价模式改革,开展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学生发展质量等专项评价,通过科学的监测、分析,为教育教学改革、完善政策体系提供依据。

解决“什么情况问责、问谁的责、谁来问责、怎么问责”

“我们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精神,研究制定《河南省教育督导问责实施办法》。”宋争辉介绍,对被督导对象存在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教育职责的问题,从“什么情况问责、问谁的责、谁来问责、怎么问责”等四个维度,建立教育督导问责机制,磨砺教育督导“利剑”,以有效问责确保教育督导效果,营造更好教育生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关键词: 经常性督导 河南全省 教育督导 学生课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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