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智慧城市建设为抓手打造新增长点

前不久召开的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在创新发展中实现河北绿色崛起的重要任务,并将智慧城市建设作为经济新常态下打造新增长点的重要抓手,作出了具体部署。实践证明,建设智慧城市,可以有效培育新兴产业、提升传统产业,特别是能带动卫星导航、物联网、智能交通、智能电网、云计算、软件服务等行业的快速发展,对扩内需、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治污染、惠民生,都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我省于2011年初正式启动了这项工作,并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总体上看,智慧城市建设作为新生事物,其发展还存在很多制约,需要不断创新思路、创新举措。

一是明确发展理念和方向。建设智慧城市,绝不仅仅是简单的信息化或者城镇化,而是集成了多种高新技术应用,实现智慧式管理和运营的现代化。对于河北来说,当前智慧城市建设的重点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提升城市功能,增强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比如廊坊市建立公务云中心,对全市网络信息资源进行集约化建设和管理,既方便了百姓生活、提高了办事效率,也促进了相关产业发展。其他各地也应立足本地优势,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要求,从信息网络宽带化、规划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产业发展现代化、社会治理精细化等方面寻求突破。

二是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参照先进省份和发达地区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做法,省里应成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单位和组成部门。坚持适度超前的原则,制定发展规划、目标路径、实施步骤、评价体系等,统筹协调全省的推进工作。各市县应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加强研究谋划,提出本地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在集中精力申报国家级试点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省级试点工作,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力求在新一轮发展中抢占先发优势。

三是创新投融资渠道和方式。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智慧城市建设仍然是以政府投入为主,投融资渠道单一,形不成强大的支撑力。比如智能交通、数字城市管理、城市安防等项目,由于资金短缺,直接影响了项目落地和建设进度。应设立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并积极开展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交流,探索创新投融资模式。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放开准入、放开市场,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进来,多方面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同时,加大各类媒体关于智慧城市建设的宣传力度,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智慧城市建设。

四是推动实际应用项目先行。近年来,我省在专业信息系统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不断加大投入,具备了一定的发展基础。今后应坚持以需求为牵引,融合资源,把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先行推进,实现基础设施和信息的共享利用。在此基础上,突出民生、聚焦重点,把有限的资源用到亟需解决的问题上。比如秦皇岛市推进智慧旅游,实现了旅游景点与平安城市、智能交通的视频资源共享,智能手机客户端旅游信息查询、订票等,成效明显。各地可以利用高新技术,从构建智能水网、智能电网、智能监管、智能灾情预警等系统入手,着力提升水电气暖行等与百姓密切相关事项的智能化水平,逐步把智慧城市建设全面推开。

五是切实强化支撑保障体系。智慧城市建设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需要制定强有力的保障体系。比如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推进实体技术设施和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建立更加灵活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各方面人才资源,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建立智慧产业优先发展机制,为新兴技术、新兴产业提供舞台,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明确目标和权责,加强社会监督,形成有效激励,等等。有了健全的保障体系,智慧城市建设才能迈出更大步伐。

来源:河北日报

编辑: 发表于 2015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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