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计算给网络版权保护带来的新挑战

 12月26日,技术创新与法律环境学术报告会在京召开,与会者探讨搜索技术和云计算给网络版权保护带来的新挑战,寻求解决云计算服务商的侵权风险防范以及侵权责任界定等版权保护问题的方法。

  北京中搜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陈沛就搜索技术和云计算等问题进行了主题报告。“云计算的核心价值不在于技术本身,而是一个产业分工”,陈沛认为在云计算中,云计算服务商为用户提供基本设施以及软件服务,用户只需负责运行管理即可。

  谈及新一代搜索技术的版权问题时,陈沛表示,中搜公司只是为用户提供一个开放平台和技术支持,并不是网络内容提供商,如果权利人通知删除有版权问题的内容,公司会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删除。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熊文聪则认为如果中搜公司在提供搜索服务时没有对内容进行编辑整合,则不存在侵权问题,一旦对内容进行重组加工,就会从网络服务提供商成为网络内容提供商,从而无法受“避风港”原则保护。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刘春田表示,技术带来的问题总会通过技术的方式去解决,技术解决之后法律也会相应地改变。

  法律应该是为所有的技术创新、文化创意和制度创意保驾护航的,应该对所有不遗余力去创新的人提供保障和关爱,让他们没有任何顾忌地去发展生产,制度的存在不是束缚生产力而是解放生产力、激发生产力,给人提供方便、规范、引导、促进,这才是法治的目的。

 

编辑: 发表于 2013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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